夫妻两套房产,一方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另一方和子女各占多少份额?

02-03

你好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份额可以作为遗产继承。
继承纠纷协商不成诉讼解决:
1、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,有遗嘱的,应按遗嘱执行。
2、没有遗嘱的,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继承。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3、最后,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。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详情可以电询,为您进一步分析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在中国,如无遗嘱指定分配比例,则配偶与婚生或非婚生物女通常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。在未约定情况下,一套房属于逝者及其配偶共同财产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总起来,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,所以老人一方去世后配偶首先得到50%,然后父亲遗留下来的50%子女和配偶平分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
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
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
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
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
1、房子是双方共有的,当其中一方去世的,对共同房屋的处理,先将其中一半分割给在世的另一方。余下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。没有遗嘱的,按照法定继承顺序,在配偶、子女中平均分配。
2、在按份共有中,各共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有确定的份额,按各自的份额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(一)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(二)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;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本编所称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本编所称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本编所称兄弟姐妹,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、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、养兄弟姐妹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。
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一般来说法定继承的话,属于丈夫的财产,原则上是均分。
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,一般应当均等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应当予以照顾。
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,分配遗产时,可以多分。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,不尽扶养义务的,分配遗产时,应当不分或者少分。继承人协商同意的,也可以不均等。
但如果父母年老已经失去劳动能力,那么可以适当多分配一些,孩子如果还没有成年,那么小孩也要适当多分一些。但具体多分多少,这个看你们协商的结果或者说协商不成就只能法院判决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若问题紧急,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。

上一篇:电瓶车交通事故 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阜阳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南宁律师 中山律师 杭州知识产权律师 天津律师 沈阳律师 宁波律师 贵港律师 临沂律师 瓯海律师 南湖律师 兰溪律师 杭州离婚诉讼律师 杭州子女抚养律师 杭州专业律师咨询 崇仁律师 南丰律师 大余律师 会昌律师 西湖区律师 芜湖无为市律师 南宁西乡塘区律师 绍兴柯桥区律师 菏泽牡丹区律师 惠州律师 怀远县律师 天津律师 岳阳律师 绵阳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