个人收的粮食还用用交税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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要交的,
首先其不具备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,即使具备登记条件也是小规模纳税人,其销售额都在免征增值税范围。但粮食收储加工企业可以向粮食商贩开具收购发票按规定抵减税额。
(1)主观上具有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。
(2)客观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: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账簿、记账凭证;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;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。
如果纳税人客观上采取了上述几种手段之一,则很明显其主观上就具有了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,根据法律依据: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的规定,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可被定性为偷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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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1、一般纳税人从事粮油销售缴纳增值税、附加税及所得税等。
2、税率为11%,因为属于低税率的经营范围。
3、优惠政策: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须按顺价原则销售粮食。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,对于
(1)军队用粮、
(2)救灾救济粮、
(3)水库移民口粮,经国家税务局审核无误后予以免征增值税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》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:
(一)纳税人销售货物、劳务、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,除本条第二项、第四项、第五项另有规定外,税率为17%。
(二)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、邮政、基础电信、建筑、不动产租赁服务,销售不动产,转让土地使用权,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,税率为11%:
1.粮食等农产品、食用植物油、食用盐;
2.自来水、暖气、冷气、热水、煤气、石油液化气、天然气、二甲醚、沼气、居民用煤炭制品;
3.图书、报纸、杂志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;
4.饲料、化肥、农药、农机、农膜;
5.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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