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江堰安置小区车位是共用的,物管收取停车费合法吗?

03-23

看物业合同怎么约定的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可以向当地的发改委投诉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法律分析:小区收取停车费的标准不需要有物价局的批准文件。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场地的停放、收费和管理等事项,由业主大会决定。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,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。
相关法律规定的“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配建的公共绿地、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所有”,那么,由于这些公共场地属全体业主所有,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对车主收取场地租赁费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若问题紧急,可以直接咨询本地法律顾问。

上一篇:我车子抵押被卖 下一篇:暂无
友情链接: 宁德律师 温州律师 亳州律师 资阳律师 绍兴律师 青田律师 三明律师 贺州律师 黔东南律师 鄞州律师 湖州律师网 哈尔滨律师 杭州遗产争议律师 伊春律师 金华律师 浙江律师 济宁律师 焦作律师 延安律师 鹿城律师 椒江律师 南康区律师 进贤律师 武威律师 赣州律师 驻马店律师 宜春律师 福州律师 徐州律师 临沂律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