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精神病人无故吐口水,还被人造谣被他亲了可以要求家属赔偿精神损失费吗?

04-30

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: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;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,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;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,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。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
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,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
(一)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;
(二)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;
(三)人格尊严权、人身自由权。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,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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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: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;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,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;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,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的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一条
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,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
(一)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;
(二)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;
(三)人格尊严权、人身自由权。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,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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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条件是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,或者是自然人死亡后,其近亲属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。法律依据: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条件是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,或者是自然人死亡后,其近亲属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。
法律依据: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五条
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:
(一)侵权人的过错程度,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
(二)侵权行为的目的、方式、场合等具体情节;
(三)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;
(四)侵权人的获利情况;
(五)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;
(六)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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